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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万博appmanbetx官网登录    更新时间: 2024-09-26 06:53:58 访问次数: 1

  2023年,我市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落实,为各族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首府经济社会高水平发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市政府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市委主要负责亲自专题辅导,各地区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跟进学习。2023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法治思想3次,市委党校12个主体班次开设专题课程,累计培训学员800余人次,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专题学习200余场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首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全市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对9个旗县区、11个政府部门开展实地督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完成年度述法,实现“应述尽述”。我市及赛罕区被评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全市建设“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运行体系被评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优化立法制规质效,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和重大立法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聚焦习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制定《呼和浩特市大黑河郊野公园生态保护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修订、修改《呼和浩特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废止《呼和浩特市新建住宅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保修金管理办法》1件政府规章,精细化立法走在全区前列。开展立法领域全面清理工作,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4个领域进行专项清理。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刚性约束,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动态调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合法性前置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市本级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旗县区、各部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完成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完成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工作等7个领域专项清理工作。充分的发挥“法治外脑”作用,全市共聘用法律顾问443家(人),注册公职律师174人,为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

  (三)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修订完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16项专项预案。健全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完善 4个领域14个行业363人的专家库、173支专业应急队伍。完善网络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定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提升响应处置能力。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质量保障强首府工程。提高政务审批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3.0版实施方案,对照自治区反馈问题,形成196项整改任务,实行动态销号机制。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公布市本级权责事项5002项、行政许可事项337项、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事项166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34项。建成1407个政务服务大厅(中心、站),方便群众“就近办”。打造“呼宜办·帮办代办”便民服务品牌,推出“马上办”45项、“一次办”139项、“掌上办”1917项,覆盖全市88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350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推行“交房即交证”改革,在全区首家推行“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金融服务”系统直连模式。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中,1252项可“一网通办”和“全程网办”、347项可“同城通办”、158项可“跨省通办”,市本级网上可办率达100%。完成证照关联19761项,电子证照办理流程实现标准化。搭建审批监管互动系统,实现16个部门同频互联。推动项目预编数据共享目录,对9个信息化项目开展前置审核,发布108个预编目录、4907项数据项。建立首个“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运行体系,每月调度解决重点民生问题,入选“2023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五)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系,54个涉农乡镇(街道)司法所全部挂牌,实现市县乡三级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全覆盖。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建立纪检监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配合机制。推行包容柔性执法,对147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免于(减轻)行政处罚,对13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对道路交互与通行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督导检查366次,处理投诉举报问题138个,自查整改问题89个,推动我市交通拥堵指数全国排名下降34位次。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程网上监督。

  (六)加快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多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全方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实施乡镇(街道)扩权赋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社区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升城市治理能级。将民族事务纳入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将各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基层治理体系,配备专职网格员开展民族政策宣讲、问题矛盾化解、民生实事办理,形成“社区是我家,民族团结靠大家”的浓厚氛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综治中心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合服务中心融合建设,健全调解联动机制,建立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四所一庭”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医疗、物业、校园纠纷等专业化“一站式”矛盾化解平台建设。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纠纷7382件,调解成功7299件,化解率达到98.8%。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场所建设,建强专业队伍。全方面实行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制度,全市80个司法所全部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06件,已结案380件,调解结案64件,调解率16.8%。稳步提升诚信政府建设,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作出的承诺,召开全市招商引资承诺兑现大会,推动承诺事项全部兑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常态化,全市782件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率达100%。全力推进“蒙企通”平台企业反映问题和涉府执行案件办结力度,2023年“蒙企通”平台企业反映问题62件,涉府执行案件141件,办结率100%,有力地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和政府诚信形象。加大劳动仲裁力度,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组建农牧民工工资速裁庭,畅通特殊困难群体“绿色通道”。全市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291件,结案率为95.67%,调解成功率达73.57%,仲裁终结率80.37%;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仲裁案件978件,同比增长54%,切实维护各族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巩固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开展宪法、民法典、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00余场次。创作微电影《罪局》,充分的利用“平安首府”“青橙融媒”“青城普法”“法治呼和浩特”等新媒体矩阵,刊播稿件视频60余件。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全方面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筑牢法治乡村建设基础。

  一是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方面存在不足,在学深悟透习法治思想,服务群众的广度、深度上有待进一步拓展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有待逐步提升。二是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和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宽,立法后评估机制有待加强完善,立法专业人才严重不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有差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规范。三是政务服务质效有待逐步提升,政务服务体制机制有待加强完善。四是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短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探索实践“说理式执法”、“服务型执法”的积极性不高,行政执法案卷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不高。五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够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平衡,旗县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基层司法所建设与先进地区相比任旧存在一定差距。六是乡镇政府缺乏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安排部署,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七是普法宣传的内容和方式方法创新性不足,法治宣传的力度和广度不够,法治宣传形式比较单一,针对性、时效性不强,导致人民群众对法律和法规的理解、把握上存在一定的“盲区”。

  作为第一责任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法治呼和浩特建设,以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强首府”工程,以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城市治理能级。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成立我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市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了以上率下、上下联动一体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格局。主动对接自治区有关部门,与自治区司法厅签订了《全方面推进厅市合作共建 创建首府法治示范市合作框架协议》,从更高层面、更广范围推进创建工作。二是强化学习引领,提升法治素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同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政府主要负责人带领班子成员先后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法治学习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5次。自觉接受法律等各方面监督,奉公守节,廉洁为民,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力戒、官僚主义,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我市将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入践行习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细化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逐渐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切实把习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到政府依法行政全过程、各方面。二是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三是统筹推进依法行政,慢慢地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施普法宣传产品工程,持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落实好“两件大事”,推进“强首府”工程,推动首府经济高水平发展。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线网上举报:emsp;网站技术维护传真电线接诉即办(投诉热线

  2023年,我市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落实,为各族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首府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市政府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市委主要负责亲自专题辅导,各地区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跟进学习。2023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法治思想3次,市委党校12个主体班次开设专题课程,累计培训学员800余人次,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专题学习200余场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首府高质量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全市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对9个旗县区、11个政府部门开展实地督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完成年度述法,实现“应述尽述”。我市及赛罕区被评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全市建设“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运行体系被评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优化立法制规质效,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和重大立法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聚焦习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制定《呼和浩特市大黑河郊野公园生态保护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修订、修改《呼和浩特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废止《呼和浩特市新建住宅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保修金管理办法》1件政府规章,精细化立法走在全区前列。开展立法领域全面清理工作,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4个领域进行专项清理。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刚性约束,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动态调整。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合法性前置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市本级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旗县区、各部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完成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完成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工作等7个领域专项清理工作。充分的发挥“法治外脑”作用,全市共聘用法律顾问443家(人),注册公职律师174人,为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

  (三)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修订完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16项专项预案。健全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完善 4个领域14个行业363人的专家库、173支专业应急队伍。完善网络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定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提升响应处置能力。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质量保障强首府工程。提高政务审批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3.0版实施方案,对照自治区反馈问题,形成196项整改任务,实行动态销号机制。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公布市本级权责事项5002项、行政许可事项337项、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事项166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34项。建成1407个政务服务大厅(中心、站),方便群众“就近办”。打造“呼宜办·帮办代办”便民服务品牌,推出“马上办”45项、“一次办”139项、“掌上办”1917项,覆盖全市88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350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推行“交房即交证”改革,在全区首家推行“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金融服务”系统直连模式。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中,1252项可“一网通办”和“全程网办”、347项可“同城通办”、158项可“跨省通办”,市本级网上可办率达100%。完成证照关联19761项,电子证照办理流程实现标准化。搭建审批监管互动系统,实现16个部门同频互联。推动项目预编数据共享目录,对9个信息化项目开展前置审核,发布108个预编目录、4907项数据项。建立首个“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运行体系,每月调度解决重点民生问题,入选“2023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五)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系,54个涉农乡镇(街道)司法所全部挂牌,实现市县乡三级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全覆盖。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建立纪检监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配合机制。推行包容柔性执法,对147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免于(减轻)行政处罚,对13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对道路交互与通行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督导检查366次,处理投诉举报问题138个,自查整改问题89个,推动我市交通拥堵指数全国排名下降34位次。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程网上监督。

  (六)加快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多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全方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实施乡镇(街道)扩权赋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社区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升城市治理能级。将民族事务纳入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将各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基层治理体系,配备专职网格员开展民族政策宣讲、问题矛盾化解、民生实事办理,形成“社区是我家,民族团结靠大家”的浓厚氛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综治中心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合服务中心融合建设,健全调解联动机制,建立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四所一庭”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医疗、物业、校园纠纷等专业化“一站式”矛盾化解平台建设。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纠纷7382件,调解成功7299件,化解率达到98.8%。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场所建设,建强专业队伍。全方面实行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制度,全市80个司法所全部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06件,已结案380件,调解结案64件,调解率16.8%。稳步提升诚信政府建设,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作出的承诺,召开全市招商引资承诺兑现大会,推动承诺事项全部兑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常态化,全市782件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率达100%。全力推进“蒙企通”平台企业反映问题和涉府执行案件办结力度,2023年“蒙企通”平台企业反映问题62件,涉府执行案件141件,办结率100%,有力地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和政府诚信形象。加大劳动仲裁力度,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组建农牧民工工资速裁庭,畅通特殊困难群体“绿色通道”。全市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291件,结案率为95.67%,调解成功率达73.57%,仲裁终结率80.37%;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仲裁案件978件,同比增长54%,切实维护各族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巩固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开展宪法、民法典、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00余场次。创作微电影《罪局》,充分的利用“平安首府”“青橙融媒”“青城普法”“法治呼和浩特”等新媒体矩阵,刊播稿件视频60余件。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全方面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筑牢法治乡村建设基础。

  一是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方面存在不足,在学深悟透习法治思想,服务群众的广度、深度上有待进一步拓展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有待逐步提升。二是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和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宽,立法后评估机制有待加强完善,立法专业人才严重不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有差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规范。三是政务服务质效有待逐步提升,政务服务体制机制有待加强完善。四是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短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探索实践“说理式执法”、“服务型执法”的积极性不高,行政执法案卷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不高。五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够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平衡,旗县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基层司法所建设与先进地区相比任旧存在一定差距。六是乡镇政府缺乏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安排部署,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七是普法宣传的内容和方式方法创新性不足,法治宣传的力度和广度不够,法治宣传形式比较单一,针对性、时效性不强,导致人民群众对法律和法规的理解、把握上存在一定的“盲区”。

  作为第一责任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法治呼和浩特建设,以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强首府”工程,以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城市治理能级。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成立我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市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了以上率下、上下联动一体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格局。主动对接自治区有关部门,与自治区司法厅签订了《全方面推进厅市合作共建 创建首府法治示范市合作框架协议》,从更高层面、更广范围推进创建工作。二是强化学习引领,提升法治素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同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政府主要负责人带领班子成员先后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法治学习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5次。自觉接受法律等各方面监督,奉公守节,廉洁为民,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力戒、官僚主义,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我市将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入践行习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细化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逐渐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切实把习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到政府依法行政全过程、各方面。二是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三是统筹推进依法行政,慢慢地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施普法宣传产品工程,持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落实好“两件大事”,推进“强首府”工程,推动首府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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